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
3、 房屋所有权证;
4、 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流程及承诺时限
1、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缮证-发证
2、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3、受理人:潘超梅
4、咨询电话:65075593
5、监督电话:67233075
注:
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2、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