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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单位新建非商品房)

日期:2016-10-11 来源:

 

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

3、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合法的土地使用文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 建筑施工许可证;

6、 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 房屋测绘报告及附图。

流程及承诺时限

1、 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缮证——发证

2、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3、 受理人:潘超梅

4、 查询电话:0377——65075593

5、 监督电话:0377——6723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