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材料
1、 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的,凭申请人的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办理;
2、 权利人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需提交法院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异议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流程及承诺时限
1、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受理人:潘超梅
4、查询电话:0377——65075593
5、监督电话:0377——6723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