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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的继承房屋所有权登记

日期:2016-10-11 来源:

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表;

2、继承人有效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可以和继承人合并办理);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房屋平面图。

流程及承诺时间

1、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缮证--发证。

2、办理时间: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7个工作

3、受理人:潘超梅

4、咨询电话:0377-65075593

5、监督电话:0377-67233075

注:1、遗赠遗嘱方式转让房屋的,应提交遗赠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2、法院判决(裁定、调节)’继承房屋的,需要交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书内容与协助执行一致。